真离谱!济南一女子结婚三十年后,发现自己与妹夫也办理了婚姻登记(2)

2022-11-26 03:08     山东商报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结婚登记在性质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确认行为,婚姻缔结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撤销婚姻是撤销法律所规定的婚姻的一种效力状态。结婚登记瑕疵或错误事件发生时,当事人对已经领取的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不属法院民事案件的审查范围,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结婚登记,郑芳不应选择以离婚的民事案由来解决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后认为应当撤销婚姻登记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撤销婚姻登记的司法建议书 "。本案承办法官遂与民政局联系并发出司法建议书:依法对郑芳与妹夫的婚姻登记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应予撤销。民政局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书经过审查,现已经撤销郑芳与其妹夫的婚姻登记,原告郑芳也已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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