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先来到了徐汇区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查询,刘女士家的面积的确为57.49平方米。
徐汇区房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 施莉萍:查核下来,当初这个房屋是系统房屋,建房单位应该是上海染化十厂,当初依据它的申请,我们做了测绘报告,应该说刘女士家里她是1号301室,她这个室号里,201室到601室,是一致的,建筑面积都是57.49平方米。
测绘报告上写的是57.49平方米,那么房产证上的54.29平方米,又是从哪儿来的呢?如果要改,刘女士又该找谁呢?
随后,记者又将问题反映给了徐汇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经他们查核发现,在这份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中,面积这栏发生了错误,错写成了54.29平方米,而税费,维修基金,当时也是按照这个面积进行缴纳的。
原来是当时的出售合同上把面积写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