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月薪超3万因虚报学历被开除,辩称能力与岗位匹配

2022-11-19 12:46     九派新闻

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发文:【以案说法】劳动者虚报学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小明

用人单位:甲公司,系二手奢侈品交易平台,主要通过直播、电商买卖二手奢侈品

案情简介

小明于2020年9月向甲公司求职,提交了个人简历,填报了《面试登记表》,载明自2009年9月至2013年7月在南京大学经贸专业学习,学历本科,非全日制,表格下方的员工本人声明部分载明:本人承诺所写的一切资料真实,并自愿承担因隐瞒事实而带来的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切后果,本人愿意接受甲公司对上述填写资料做背景调查,小明签字确认。

甲公司向小明发送了《录用确认函》,录用小明为新媒体运营总监,合同期三年,从入职第一天起算,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薪资由税前工资2.4万元和奖金构成,从第四个月执行转正薪资标准,即税前工资3万元和奖金,每半年根据工作表现情况调整薪资,作息时间为单双休,此外还有年假、社保等,并通知小明携带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等,于2020年9月27日上午9时报到。

小明如期报到,当日即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务协议》,约定:小明的劳动报酬与《录用确认函》一致,甲公司如发现小明提供的个人文件或信息是虚假的情况,可以随时解除协议,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小明另填写了《入职登记表》,载明自2009年9月至2013年7月在南京大学管理、贸易专业学习,学历本科,类型(全日制/其他)栏为其他,表格下方的员工本人声明部分与《面试登记表》一模一样,抄写,签字。小明还签字确认知悉《薪资确认单》《新员工入职导引流程》《员工手册》,并领用了工牌和门禁卡。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