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类学校要依法合并或终止办学

2022-11-18 17:53     潇湘晨报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任务。

《方案》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持续加大政策供给,使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显著增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 2023 年底达到 80% 以上,到 2025 年底达到 90% 以上。

(图片来源于网络)

部分学校要合并、终止办学

《方案》要求各地要统筹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采取合并、集团化办学、终止办学等形式,优化职业学校布局,合理确定招生规模。

在教育资源投入中,优先保障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对办学质量差、社会不认可、各项指标严重不达标的学校要依法进行合并或终止办学。对拟集团化办学学校,须在校园、校舍、师资、仪器设备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共建共享,并整体考核办学条件。对拟合并学校,须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变更备案信息。对拟终止办学的学校,应关闭学籍系统账号,适时撤销组织机构,并做好师生安置。

边远脱贫地区要稳定规模,城市中心区要提质扩容,建设好一批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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