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祖孙生活有了保障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到小琳、小霞家中了解情况,询问了两人的真实意愿,并走访了她们所在的村委会及就读的学校,询问徐某群、时某枝、李中及其他近亲属。
通过走访,检察官了解到,徐梅生前与李中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该处房产可以实际解决两个孩子的生活居住问题。于是,检察官帮助徐某群夫妇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并帮他们收集了部分证据材料。6月13日,新野县检察院向新野县法院制发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6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新野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并对协助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说明。法院当庭宣判,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支持了徐某群夫妇的诉讼请求,判决撤销李中对小琳、小霞的监护资格,变更为由徐某群夫妇监护;李中支付徐某群夫妇垫付的抚养费9万余元。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徐某群夫妇长期照顾两个外孙女,生活极为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及时联系本院控申检察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不久前,徐某群夫妇拿到了首批司法救助款8000元,缓解了当下的生活困难。
新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霞介绍说:"对李中涉嫌遗弃罪案的处理,将结合他的认罪认罚态度,以及他能否履行法院判决支付徐某群夫妇垫付的抚养费,能否与其子女、岳父岳母和平相处。执行监督案和支持起诉案的成功办理,既保障了小琳、小霞姐妹俩的合法权益,也让徐某群夫妇多年备受煎熬的内心得到了抚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