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触电身亡案二审,父母一审获赔68万

2024-04-11 11:05     今日头条

网红触电身亡案二审,父母一审获赔68万

21岁的"网络名人"鱼塘触电身亡,父母一审赔偿68多万元,二审今天开庭。

2020年9月7日,在某社交平台上拥有600万粉丝的21岁网红"红楠·五道口"触电身亡,引起网友关注。网络名人"洪南·五道口"段洪南,他的父母随后以"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为由,鱼塘位置管理供电公司上法庭,要求死亡赔偿、丧葬、精神赔偿121万元以上,然后增加承包鱼塘郑和村委会为被告。

去年12月29日,本案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吉林电力有限公司长春郊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公司)赔偿段洪南父母共25万元以上,判决鱼塘主郑赔偿42万元以上,两名被告赔偿68万元以上。

今日13时50分,段洪楠触电身亡案二审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1岁的网红触电身亡

父母索赔超过121万元

段红楠出生于1999年,死于21岁。她是离婚单身的程女士的独生子。她经常和别人合拍一些视频笑话,是一个拥有600多万粉丝的网络名人。

段宏楠于2020年9月7日17时40分左右死亡,公安部门确认段宏楠因意外触电而死亡。至于为什么供电公司在案发两年后才被起诉,程女士提到网上关于段洪楠触电前发生了什么不同的看法。有传言说段宏楠在钓鱼甩杆时触碰高压线后触电身亡。有网友说段宏楠的父母勒索了钱,网友也搜索了人肉。程女士指出谣言不真实,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查明真相。

《注销异常死亡户口通知书》规定段宏楠因意外触电死亡

程女士和前夫以"触电人身伤害责任纠纷"为由,起诉国家电网公司,要求死亡赔偿、丧葬费、精神慰藉等赔偿121多万元,然后增加承包鱼塘的郑和村委会为被告。

根据起诉材料,段洪楠的父母认为,证人和监控录像足以证明段洪楠在鱼塘内经过必要的犯罪区域发生了严重的漏电事故。段洪楠的脚底被电击穿,脚上有火花,落水后死亡。段洪楠的父母认为,段洪楠没有故意造成段洪楠的死亡。

法院一审判决

供电公司和鱼塘主赔偿68多万元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法院发现,涉案路段的电线为10千伏高压电,所有人和管理人为国家电网公司。2004年,村委会与外人崔某签订合同,同意将所有权属于村委会的废鱼坑承包给崔某。2015年,崔某将鱼塘租给郑某,租赁期限为10年。

法院认为,"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可以证明损害是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本条规定,高压输电线路造成损坏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国家电网公司是涉及供电线路的经营者,无证据证明损坏是受害者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因此,国家电网公司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还认为,段宏南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雨天钓鱼,未能履行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造成损害的过失。法院决定将国家电网公司的赔偿责任比例降低20%。关于国家电网公司的辩护,段宏南一个月前去钓鱼,触摸电力,构成间接故意。根据现有证据,段宏南第二次去鱼塘是无法判断的,这构成了间接故意,法院不予采纳。

关于郑某辩称自己与段宏楠的关系是善意施惠的。法院认为,在善意施惠的过程中,发生了符合构成要求的侵权行为,侵权责任仍成立。法院还认为,郑作为鱼塘的承包商,将废鱼坑改造成鱼塘,知道鱼塘内有高压输电线路,可以预见鱼塘钓鱼的危险,仍同意段洪南进入鱼塘钓鱼。郑辩称,设置彩旗和8号线的行为未能有效防止损害后果的发生。法院认为郑有过错。

根据案件事实和公安询问记录,法院决定国网公司承担30%的赔偿比例,郑承担50%的赔偿比例,村委会对结果不承担责任。

2023年12月29日,案件一审宣判。法院裁定供电公司赔偿段洪楠父母总费用25630.2元,鱼塘主郑某赔偿洪楠父母总费用427217元,两名被告赔偿68多万元。

鱼塘主不服判 决上诉

今天二审开庭审理

段宏南父母委托律师周兆成告诉红星新闻,段宏南作为著名的网络名人,其触电死亡引起了网络的极大关注,因为被告没有积极解决问题,承担责任,导致段宏南死亡谣言,网络充满谣言,反复在网络上传播,使两个原告的痛苦继续遭受严重的精神痛苦,并遭受持续的网络暴力,因此,一审判决也查明了段洪楠死亡的真相。

周兆成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段宏南并不是故意触电的,电网公司也应该承担责任。相反,鱼塘的主人承担着典型的"过错责任"。在高压线下开设鱼塘本身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应预见泄漏和触电的风险。因此,作为鱼塘的主人,我们应该阻止他人在鱼塘里钓鱼,所以我们需要承担更大的过错比例。

郑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程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当郑提出上诉时,原告也上诉希望法院支持所有的诉讼请求。案件二审于今天下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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