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歌厅服务员生子,妻子起诉返还88万共同财产,一审判了

2023-10-19 10:26     搜狐

北京的李女士一纸诉状将丈夫及其情人黄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88万余元夫妻共同财产。

面对起诉,黄女士辩称,她为李女士丈夫生下了私生子,大部分钱都用作了孩子的抚养费。抚养孩子,是他作为父亲的义务。

到底李女士能否拿回这些转账?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份一审判决书给出了答案。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12日,李女士与林先生登记结婚,双方育有一女。

诉讼中,李女士主张林先生与黄女士存在不正当关系,二被告对此认可,李女士提交的交易明细,显示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11月28日,林先生共计向黄女士转款88万余元。黄女士认可上述转款金额,但不同意全部返还。

李女士的起诉书显示,2021年5月左右,林先生和黄女士认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2021年10月,李女士知晓二人之间的婚外情一事,并发现自2021年5月至10月期间,林先生在李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陆续通过其微信和银行账户向黄女士多次转账。李女士认为,林先生在与李女士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征得李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黄女士的行为,侵害了李女士的夫妻共有财产,违反了公序良俗,应当依法予以返还。

黄女士则辩称,她将林先生所付的钱款全部用于了孩子或双方的共同开支,不应视为赠与行为。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林先生支付给孩子抚养费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不属于李女士可撤销的赠与行为。

对于这一段婚外情,林先生这样表述:黄女士在歌厅从事有偿陪侍服务,2021年5月左右,二人认识后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在此过程中,黄女士让林先生多次给她转账,转账金额共计88万余元。黄女士也给林先生买手机、酒、香水等礼物花了3万余元。

"当年9月,黄女士告诉我怀孕了,因为她的工作性质,我不知道孩子是不是我的。即便是我的,我有自己的家庭,并不想要这个孩子。"林先生称,黄女士承诺孩子出生后不会影响他的家庭生活,"结果孩子生下来,她三天两头带着孩子来闹,要求给孩子上户口,弄得家里鸡犬不宁……"

那么,林先生给黄女士的转账是否应该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李女士主张林先生与黄女士存在不正当关系,于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向黄女士转账并生育非婚生子女。黄女士对转款的真实性认可,但对款项金额不认可,称其有向林先生转款的行为,且所收款项部分用于林先生消费、部分用于养育非婚生子女,不应返还。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