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2020年5月11日晚上发生的那件事情,胡丽就恨不得抽自己几耳光。那天凌晨3点,她拖着疲惫的身躯下班回家,却发现赵某开着车等在停车场,说要送她回去。
一开始胡丽是拒绝的,因为她知道赵某对她不怀好意,但是赵某却说自己就是单纯送送她,没有别的意思,大家朋友一场,这点信任还是要有的。胡丽想着赵某是会所的常客,也不好得罪他,盛情难却,她上了赵某的白色宝马。为了避嫌,胡丽还特意坐在车辆后排。
兴许是喝了酒的缘故,上了车,胡丽就感觉有些晕晕乎乎的,半睡半醒中,她感觉车辆停了,猛然惊醒,打算开门打算下车。却没想到,被赵某强行按在了车辆后座上,她又惊又怕,急忙用力挣扎,可毕竟男女力量悬殊,赵某很快就占了上风。
赵某不顾胡丽的反对,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胡丽质问赵某为何要伤害自己。赵某解释自己太喜欢胡丽了,情不自禁跟她发生了关系。胡丽气愤的表示:自己会报警的。
赵某一边恳请胡丽原谅,一边转了1500元给胡丽,当作对胡丽的补偿。凌晨5点多,胡丽报了警,赵某感觉情况不对,又转了4000元给胡丽。警方接到报案后,将两人带回警局问话。
赵某并不承认自己强奸了胡丽,他表示自己和胡丽之间是卖淫嫖娼的关系,两人约定好,自己拿800元给胡丽,两人发生关系。事后,自己分两次,给胡丽转了5500元,两人发生关系系自愿行为,不存在强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