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房贷出现逾期,哭诉被银行要求一次性还清房贷,法院这样判(2)

2023-08-01 15:13     网易

法院

判决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黄某对于其逾期还款行为,已根据某银行的提示及时纠正了自己的违约行为并承担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即支付了相应的罚息及利息。故某银行不得再要求因黄某的显著轻微违约行为而解除合同,否则,明显违背公平正义。据此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某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近几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人们难免因资金周转暂时困难,从而导致分期履行的合同出现逾期的违约情况。本案中,黄某在收到某行发送的《律师函》的三日内、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同日均对其逾期的欠款及罚息、复利进行了清偿,从其偿还行为的时效性及有效性出发,可以认定黄某的违约情节显著轻微。同时,黄某后续正常还款的行为应视为其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即不影响案涉合同目的的实现。显著轻微违约下解除合同将导致双方权利义务失衡,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判决某银行不得因黄某的显著轻微违约行为而解除合同,有利于保障合同目的的顺利实现,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