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黄河客户端,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如果家长涉嫌刑事犯罪,并且留下了案底,今后子女在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考试时,可能无法通过政审,甚至对子女未来的生活或者就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在义务教育阶段,家长违法犯罪不该影响孩子正常入学,"无论父母是否犯罪,都不应当剥夺孩子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如果家长已经接受法律的制裁,就更不应该对其孩子进行二次惩罚,不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罪责相适应原则。"
据中国新闻周刊2023年2月28日消息,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应予以彻底摒弃,否则会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周世虹指出,罪刑法定、罪责自负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规则之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建议立即废除有关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而影响考生或被政审人政审的规定;改革政审方式,对考生或被政审人的政治表现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并注重以实证证据予以证明,而不受他人行为的影响或者由有关单位单方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