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以母亲微信群聊留言遗嘱为由,要求继承遗产,外婆认为无效,孙女上诉(2)

2023-11-16 11:28     上海黄浦法院

赵某身故后,其留下的房产、汽车、股份、存款等遗产都在另一继承人孙某(赵某的生母、小钱的外婆)处。但孙某居住在外地儿子处,并未配合小钱办理继承事宜,于是双方产生了纠纷。

小钱认为:母亲在微信群中的内容系遗嘱,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

外婆孙某认为: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属无效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因此,小钱将孙某诉至法院,要求按遗嘱继承母亲的遗产。

法 院 经 审 理 后 认 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被继承人赵某在家庭微信群中留下信息,虽然信息系被继承人账号发送,并注明姓名、年、月、日,但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意一种遗嘱形式,属无效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不过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祖孙俩关系向来不错,矛盾的症结点其实在于孙某居住在外地的儿子对继承方案有异议,因此本案有调解的可能。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孙某放弃继承,遗产由小钱一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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