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家银行 获批解散!立刻停止一切业务

2024-06-29 13:33  同花顺财经

浙金复〔2024〕233号

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散的请示》(普稠村银〔2024〕47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解散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二、同意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方案和清算组名单。

三、你行自收到批复之日起,应立即停止一切业务活动,将金融许可证上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报送清算组成立文件。清算组要按方案清理资产和分配剩余财产,妥善安置人员,确保解散工作平稳进行。

四、清算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自停止经营活动90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提交审计报告。

五、清算组应按规定要求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报送销户情况明细、贷款情况明细、贷款回收、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等情况报表和报告,直至清算终止。

六、清算组应在清算终止10日内将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册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

七、清算组应在清算终止后,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并按规定进行公告。在注销登记后10日内,将注销登记手续复印件、注销登记公告复印件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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