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计量器不准违法获利135万罚款仅5500元,市监局:处罚依法依规(2)

2024-05-24 10:33  九派新闻

涉案公司被列入黑名单。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违法所得远超罚款引质疑,市监局称处罚依法依规

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去年11月7日,宁夏中卫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要求,对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某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4台加油机共计6块主板有改动痕迹,其中5块主板监控微处理器序列号发生改变,1块主板无法读取数据。经加油机生产厂家鉴定,上述主板均为非原厂生产、原出厂配置。经监控微处理器生产厂家鉴定,监控微处理器非原厂生产产品,属于假冒产品。

经查明,去年9月18日,当事人同意由维修人员擅自拆除铅封,更换全部加油机主板,更换过程中未查验维修资质,也未留存维修人员身份信息证明文件,没有维修记录,未申请检定就从事经营活动。

当地市监局对该司作出没收涉案燃油加油机4台、没收违法所得1350567.87元、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所得远超罚款"的现象引发热议。九派新闻联系到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一工作人员,其表示,此罚款金额符合常规处罚范围,其了解到其他案例罚款通常为2000至3000元。其强调,这类处罚依法依规,无特殊情况下的从重或从轻处理,"一切根据计量法各项规定。"

记者检索到,中卫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四十六条,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未报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可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