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或人事口头通知: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会怎么办?
是听话照做,还是拎起法律武器?
广东有一女士,在公司工作了十几年,签了四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这一次他就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谁知道这一次公司不仅没有跟他签这个合同,而且以他年龄达到50岁为由与他解除劳动关系。
于是这位女士啊,就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辞退的赔偿金,那公司这边就说了,你年龄达到了50岁,达到了退休年龄。现在我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合理合法,但是在二审期间反转来了,这位女性的岗位是管理岗,退休年龄应该在55岁,而不是50岁,所以按照这个规定,这位女士现在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
于是法院认定公司方属于违法,非要给赔偿金,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那这位女士在公司工作13年,那就是13乘以一个月,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再乘以二,所以他能拿到30多万的赔偿金。
发生劳动纠纷 = 劳动仲裁,已经深入人心了。
但是,很多人在劳动仲裁之前,都会问一句:要是劳动仲裁的话,胜率是多少呀?
注意啦!在劳动纠纷中,企业的败诉率高达70%,而以下情况公司几乎是100%败诉!
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且不是员工的原因造成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约定试用期录用条件儿,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大部分公司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啊,都是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但是,如果公司想用这条理由的话,必须要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并且该条件能够得到劳动者的认可。
滥用解除权。很多公司常常以员工与企业发展方向不符、不符合企业文化等一些自以为很合理的理由啊来解除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劳动法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及程序作出了严格的限定。如果不是法定解除理由啊。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要承担不利后果。
解除程序违法。如果公司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有一个前置条件,也就是说要经过培训或者是调整工作岗位,员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如果没有这个程序啊,也属于是违法解除劳动法。
为什么80%劳动纠纷都是员工胜诉!
全国大部分的劳动争议都是员工申诉,在劳动争议中,企业的举证责任高,例如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证明自己已经向员工送达了解除通知,而很多企业HR都不会去注意的证据细节,正是企业败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