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坐网约车坐成九级伤残,胸椎、腰椎骨折,谁负责?(2)

2023-08-18 13:19     江苏新闻

出院后,小玲将T3网约车平台所属公司--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庭审中,被告认为,当时是小玲同事在平台上下单付费,小玲仅是同乘人员,因此平台和小玲之间没有运输合同关系,不应担责。

"虽然是她的同事和网约车平台订立的运输合同,但是当时小玲也是经过了司机的同意去搭乘网约车,我们认为在这个过程当中,小玲发生的损伤,不是她自身的健康原因导致的,网约车平台也没有举证,证明这个事故是小玲自身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我们认为小玲适用经过承运人同意的免票乘客的规定。"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曹钟允说。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除伤亡是由于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以外。该款规定同样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本案中,网约车平台也没有提供事发时车内录像,不能证明小玲没系安全带。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网约车平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小玲伤后损失等共计234182.26元。

"因为司机的野蛮驾驶,就导致乘客一个九级的伤残,网约车平台也因此支付了20多万元的损失赔偿,其实原本都是可以避免的。"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曹钟允说。

法官提醒

网约车司机不仅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还需文明平稳驾驶。否则,即使未发生交通事故,野蛮驾驶导致乘客受伤,承运人也需承担责任。

乘客在乘坐车辆时,如感到车速过快等给身体带来不适,也要及时与司机沟通,不要一味忍耐,以免受到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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