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4个月内流窜多个小区连偷9次,法院:有期徒刑6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

2024-05-22 09:35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张某5次趁夜到另一小区,通过翻窗、攀爬阳台等方式,进入被害人家中,分别盗走玉手镯、玉吊坠、耳环、玉牌、玉佛、黄金手链、黄金戒指、黄金锁、白金项链、茅台酒、手表、手镯等物品。

2022年10月底11月初,张某又到另一小区,两次通过翻窗入室,分别盗走被害人家中飞天13茅台酒24瓶(201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各6瓶)、大国酒香烟和福贵香烟1条、黄金手镯、黄金项链、黄金吊坠、黄金长命锁、金伯利钻戒等物品。

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

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并分别发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