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月20日,"5.20"也是"我爱你"的谐音,因此被大家当成了特殊的情人节,那么在这种特殊的日子里, 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呢?
一、情人节送的礼物能否要回?
首先要言明:情人节的转账、红包等,在一定情况下也是可以被追回的。常见的手段就是转账的一方主张双方为民间借贷关系,该金额为借款,并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接受转账的一方能够证明双方属于未附条件的赠与关系,则该转账、红包无法要回。
另外,《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如果是对方承诺赠与的大额财物,在实际转移财产之前,都不算赠与完成,除非双方签订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否则对方随时有权反悔。比如房产、车辆等,在对方协助办理完过户登记之前,对方随时有权收回,除非对该赠与的约定进行公证。
二、哪些情形容易被认定为赠与?
一般而言,在特殊的日子里会更容易将双方的经济往来被认定为赠与,能否认定为赠与需要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留言等等综合进行认定。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更容易被认定为赠与:
1.特殊的数字。在司法实践中,"520"、"1314"等数字更容易被认定为双方为了增进感情或表达情意而进行的支出,这一类更难追回;相反的,整数转账可能被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主张返还;
2.转账备注。转账备注中有"我爱你"等字眼的,更容易被认定为自愿赠与的金额;如果备注"这是你要的钱",则更容易被认定为借贷。当然不能仅凭转账时候的备注来认定转账的性质,一般而言还需要综合双方整体的聊天来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