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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多地租房熟悉环境
物色拐骗目标
庭审中,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余华英与同伙龚显良自1993年至1996年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通过租住房屋、熟悉当地环境,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儿童活动。二人通过上述手段作案八起,将华兰、华白等11名儿童拐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中间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
目前,余华英的同伙已去世,两名中间人已另案处理。
2004年,余华英曾因拐卖两名儿童,被云南省大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经减刑于2009年刑满释放,当时余华英还使用了假名张芸。这次落网,余华英隐瞒的不只是她的真名,还有她拐卖11个孩子的罪行。
2022年6月,余华英再次被戴上手铐,送上法庭。而这一次的审判,与当年被她拐卖的一个5岁女孩杨妞花有关。杨妞花:我清楚地记得余华英打我,在哪个角落打的,怎么打的,我都清楚地记得,我永远都不会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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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妞花五岁时被"新邻居"拐走 被拐过程历历在目
杨妞花1990年出生于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家里有父母、姐姐和她共四口人。为了给女儿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在杨妞花五岁时,一家人搬到贵阳。
1995年冬天,杨妞花家隔壁搬来一对母女。邻居阿姨说话温柔,她的女儿年纪也与杨妞花相仿。这位阿姨经常趁杨妞花爸妈不在家,带着女儿找她玩。杨妞花:邻居阿姨一直问我想要什么东西。我想了一下,我最需要的是织毛衣的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