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殡仪服务站负责人侵吞258万财物获刑

2023-11-16 15:19  今日头条

上海市崇明区男子陈某,曾是堡镇殡仪服务站的负责人,他以极其狡猾和贪婪的方式,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属于殡仪服务站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他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更触犯了法律。

陈某的罪行始于2014年6月,终于2022年8月。在这期间,他以各种手段虚增送货单数量及金额、虚开发票,以此侵吞了本应属于殡仪服务站的财物,总计高达258万余元。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殡仪服务站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在2023年3月29日,陈某在意识到自己的罪行即将被揭露的情况下,选择了主动投案。然而,他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是在办案机关掌握了他的主要犯罪事实后,他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在案发后,陈某的亲属代他退出了全部的违法所得,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他的罪责。然而,这并不能改变他犯罪的事实。他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对此他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他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依法应予以严惩。他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殡仪服务站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陈某的坦白和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予以从宽处罚。此外,陈某在亲属的帮助下退出违法所得,也得到了酌情从轻处罚。然而,由于陈某虽主动投案,但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不应认定为自首,因此并未对其自首情节予以认定。

最终,法院对陈某做出了如下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扣押在案的人民币二百五十八万一千六百四十八元发还上海市崇明堡镇社区殡仪服务站。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严肃追究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