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男子在早餐店用餐突遭陌生女子强吻!视频拍下全过程(2)

2023-08-02 13:25     厦门日报

律师说法

在公共场合强吻陌生人属于猥亵行为

在公共场合对陌生人进行强吻,其行为本身属于猥亵行为。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猥亵妇女儿童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女子的行为若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行政违法,将可能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