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开了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其太原的合作公司涉嫌诈骗,他被卷入其中,被太原警方拘留,后被释放,于郑州监视居住。
张某的妻子万某,因为张某被拘留期间,办案民警刘某以缺乏资料为由加了张某妻子万某的微信。
2月17日,民警刘某以办案为名,单独约见了万某,在出租车上民警刘某猥亵了万丽。接着,万丽被刘某强行带至宾馆后,跑到走廊上呼救。与此同时,赶来解救妻子的张波报警,出警民警救出万丽,带走刘某。
民警刘某被郑州警方处罚拘留10日,万某不服,认为民警刘某属于强奸未遂。
刘某到郑州办案是带着一名辅警过来的,但是却以案件为由单独约见万某,明显其心叵测!同时警察外出办案饮酒,已经违规了,还耍流氓,如果事实如此,建议逐出警察队伍。
我认为郑州警方对太原民警刘某的处罚太轻了,这明显是犯罪,却只是拘留10天,就想息事宁人吗?
接近凌晨的会面,走廊上监控显示万丽与刘某拉扯,逃出宾馆走廊刘某给万丽微信转账520元。并说"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这些都是铁证!属于情节严重,怎么现在决定拘留刘某10日这么轻呢?
有网友说:张波妹夫介绍,吃饭中途,辅警把他带出火锅店。他极力要求回火锅店,为此,他和辅警发生肢体冲突,败下阵来,没能回到餐馆。从这里可以看出,办案警察和辅警配合默碶,有预谋之嫌。警察知法犯法,并利用办案机会犯罪,应从重严惩。
再说两警察单人询问违规办案是确定的。其中辅警没有单独办案的权力,不论是否拉扯,开除避免不了。视频显示有搂抱行为,刘某猥亵罪实锤了。是否构成强奸未遂罪,要看辅警口供,他与刘某是否事前有密谋。或者刘某口供,在室内是否对万丽有扑倒、脱衣、强摸隐私部位等行为,或者万丽可以举证刘某上述行为。如果万丽不能举证,或者刘某口供里没有上述行为,则构不成强奸未遂。
此案最大疑点在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张波和他妹夫身上,通常辅警参与办案不会自己主动离开正式警察,因为担责的是正式警察,辅警没有独立办案权,自己没有离开正式警察违规办案的利益,何况在酒桌上跟他一起离开的是张波妹夫,两个男人酒喝到一半一起离开很不正常,辅警没有独立办案权,他左右不了案情,限制张波妹夫回到酒桌上就更不太可能了。而且张波妹夫作为万丽的陪护,不太可能喝酒。
一个喝了酒的辅警,完全限制一个没喝酒的男性。可以对比一下两人体态与体能。个人觉得张波妹夫和辅警的口供,是侦破本案的关键。对于行政拘留刘某,郑州警方的办案程序没有问题。先刑拘,证据支持猥亵罪或者强奸未遂罪再刑拘。
如果事情属实,那这个民警太离谱了,色令智昏。但是有一个很大的疑点就是,这个妻子明知道有问题,而且第1次已经发生了不愉快,为什么第2次还去明显不合规的地方赴约,正常人都会拒绝要求安排在公安局调查。这是本案一个很大的疑点,不排除仙人跳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