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某一时气愤不已,质问万某为何隐瞒万某红患病的事情,并要求返还彩礼,但遭到拒绝。尹某认为万某红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严重损害自己的权益,于是将万某红和万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婚姻、万某返还彩礼。
经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万某红患有精神分裂症,该疾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精神病类型,并未在婚前如实告知尹某真实病情。故青山湖区法院依法撤销原告尹某与被告万某红之间的婚姻关系。
综合考虑原告尹某和被告万某红已实际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等情况,判决被告万某红、万某向原告尹某返还2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