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女士承认,她纠结了两天两夜要不要发出来,是否真的要把伤疤再揭开一次,最后她说服了自己,"我相信生活中的大多数都是我这样的普通人,我就是希望大家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保护好自己,因为万一轻伤鉴定没有达到,那就算是打白挨了。"
于女士反思自身:"说来也是我自己没有控制好,我本来自身有焦虑症,特别容易激动,当时我也是情绪太激动了嘛。"
>>>物业公司回应
牵狗坐电梯只是劝导,并未明文规定禁止
8月3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刘经理证实,小区楼道里没有监控。
"作为物业,开发商交付什么东西,我们就维护什么东西。我们业委会成立以后,为了安全问题,我们每个单元还增加了一个监控。我们每个楼道、每个通道还增加了一个监控,有多少个单元就增加了多少个监控。"
记者询问,物业对此事有无调查结论,能否提供涉事业主夫妇的联系方式,刘经理答复称:"我要问一下,这个事情是项目上具体管理,项目上没有给我汇报这个情况,这个事情应该做正面宣传。"
记者询问小区业主牵狗乘坐电梯物业有无明文规定,刘经理答复称:"现在都是劝导,这个法律上也没有规定(禁止),只能是劝导,包括电梯里带狗这个情况。"
对于于女士刻意带狗坐货梯,刘经理称:"货梯、客梯现在都没有区别了,都是正常地使用。"
>>>辖区警方回应
如果作出处罚认为不公正,可以申请复议
8月3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学苑街派出所核实调查进展,民警表示不便透露案情。
"如果你要采访了解情况,到派出所来。"
记者获得的一份电话录音显示,于女士向办案民警表示,自己咨询律师,她拽头发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互殴。民警表示,如果于女士觉得律师说的话可信的话,警方到时候会参考,"我们也会调查,如果后面处罚认为我们处罚不公正的话,也可以申请复议,这都没问题。"
鉴于目前于女士在成都住院治疗无法做伤情鉴定,民警表示下周会联系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