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广告灯箱一夜失踪,警方按盗窃立案,10年后确认是城管所为(2)

2023-10-25 11:45     大风新闻

受访者供图

谈话录音--

区城管委相关负责人称,只找到了市市容委发的通知文件

找当年相关人员询问,对方均称"不知道"

傅女士说,案件撤销后,公司在2022年8月至9月,多次与河西区城管委综合执法支队进行沟通。

根据8月3日录音显示,河西区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多年前的事,他们查了相关的档案,但只找到了2010年1月11日市市容委下发的《关于对街景立面进行专项治理和考评的通知》,该文件没有具体标注整治的位置,"这件事不论是刑事还是行政,总得解决。那个年代,可能领导一句话下来,我们先拆了,但最后也得通知公司。哪怕没通知也得事后告诉你们是谁拆除的……"

录音中,相关负责人还说,"我问了当时的区市容委主任,对方称'记不清这事了,哪有啊!'当时的科长陈某我也问了,他回答是'不知道啊',我问我们内部人也是这个态度,我说'没事有错咱不怕,你得敢认啊……'"

9月29日录音显示,傅女士说,"市容、综合执法、市政都不知道,你们的证据缺失……我希望您和领导讲,我们谁也拿不出来他们拆我们广告灯箱合法的证据,这件事拆本身就是违法的,程序也不合法……"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我觉得您还是走一个法律程序,得有个裁判员……"他还称自己问了很多当时的领导,但都不知道这件事,"能找到的只有那个文件……但当时相关的负责人都说不知道(拆除这件事)。"

傅女士说,"领导都不知道这件事,为什么你们要认这件事?"对方未正面回应,只表示,他们接这件事,就是想处理这件事。对公司若造成经济损失,索赔需走司法程序。

法院拒绝受理索赔

提起行政诉讼,两级法院均以 "超过起诉时限"为由不予立案

"维权十余年,最终结果难以接受"

谈及录音,傅女士说,明显区城管委的负责人都不清楚拆除广告灯箱是不是行政行为,也拿不出告知、执行文书等,但却称愿意从警方手中接手此案并处理,"内部都说不知道,还表示愿意接手并处理,我不理解。"

按照区城管委走索赔程序的要求,天马公司向河东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2年9月8日,河东区法院出具《行政裁定书》显示,本案中,被起诉人的行政行为于2010年作出,现起诉人向本院提起的诉讼已明显超过法律规定的5年最长起诉期限,依法应不予立案。

天马公司不服,又向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12月2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傅女士说,公司的120个广告灯箱丢失,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警方调查前,公司从各个行政部门处得到的回复都是"不知道";警方调查十余年,如今告诉公司这是行政行为,让找区城管委;区城管委告诉公司,索赔需要找法院起诉;法院又称"已过诉讼时效"不予立案,"我们公司花费了巨大的金钱、时间等成本,最终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我们实在无法接受。"

相关方--

警方:不可能作伪证,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区城管委:需要找了解情况的人回复

为什么警方调查十余年,才发现案件系行政行为?是否有证据证明此案系行政行为所致? 10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天津公安河西分局刑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方称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区城管委"认领"广告灯箱被拆除一事的依据是什么?案发时的相关负责人是否清楚此事?"认领"案件后,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如何赔偿?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区城管委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具体情况需要联系区城管委办公室。随后,记者联系到区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具体情况需要找一下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届时让其回复媒体。截至发稿,无回复。

知情人士透露--

区城管委没有找到行政处罚文书、告知书等,也没有找到公司2007年后的资质

曾询问相关领导此事,均称"不知道"。"接手"系认为盗窃不合常理

针对此事,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还联系到曾在区城管委任职,参与和天马公司多次沟通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天马公司2010年报案之后,公安一直都没有出结果。他任职区城管委时,与警方沟通过此事,"区城管委是通过机构改革后,由4个职能部门合并而来。为了搞清楚他们有没有拆除天马公司的广告灯箱,我问了一圈当时的领导,但他们都说不知道。我们翻遍了档案,也只找到了2010年的一份市市容委的文件。"

他表示,天马广告公司的广告灯箱被拆除,因时代久远,确实没有找到行政文书等档案留底,但可能与其资质2007年已到期有关,"当时电子档案的技术还很落后,很多当时都是手写的,我们没找到能证明天马公司2007年以后的相关手续许可,但公司称是有的,让公司出具留底的原件,对方称原件交给了警方,故没有出具。"记者询问,没有找到资质并不一定代表没有资质,是否意味着天马公司和区城管委的说法,实际都缺少证据无法支撑?对方表示,"对。"

为什么时隔十余年,突然"认领"了这件事?他透露,起初,区城管委不认这件事,因为他们走访了一圈领导,都说"不知道","公安案卷里说有个综合执法的负责人好像知道这件事,但我问时,对方说'不知道'。""我们虽然不是亲历者,但不能不理'旧账'。"他们为此事与公安沟通多次,公安也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其中就有监控录像,"如果是盗窃,不可能装车一点点拉走,这显然不合常理。"

当年拆除广告灯箱时的工作人员是否有与职能部门的协议?他表示,拆除广告灯箱的人肯定不是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当年应该都是第三方公司承接的,"我当时不在那个单位,具体有没有协议就不太清楚了。"

关于索赔。他表示,当时区城管委和天马公司谈的时候,认为行政赔偿属于国家赔偿行为,该行为必须有人认定,因此需要走法律途径,肯定要走个行政诉讼,认定区城管委违法,"听说天马公司的一二审都被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 为由驳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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