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180元买7斤重的鹅,寄养4天后瘦了2斤,要求养殖场全额退款,法院:鹅不存在缺斤短两,驳回其诉求

2024-01-05 17:37     九派新闻

去养殖场买鹅,寄养几天宰杀后拿回家发现轻了2斤,这事儿该怎么处理?

近日,东莞中院二审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审理,判决驳回原告刘女士的所有诉讼请求。

2023年1月13日上午,刘女士花了180元到潘大爷的养殖场买了一只7斤重的鹅,随后因故将鹅寄养在潘大爷处。寄养期间,潘大爷没有给鹅喂食。

1月17日刘女士让潘大爷将鹅宰杀放血后拿回家,称重时发现鹅仅有5斤。刘女士遂到养殖场找潘大爷退回缺斤少两的钱,潘大爷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随后,刘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潘大爷退回买鹅的钱。

东莞第二法院经审理认为,在买卖鹅的过程中,刘女士与潘大爷均履行了各自的义务,鹅的所有权已在交易完成后转移给了刘女士,故在寄放期间,鹅的所有风险包括重量减损均应当由刘女士承担。

此后,刘女士取鹅时已授权潘大爷代为宰杀,鹅的完整性已经被破坏,刘女士已无法退回原物给潘大爷,也无权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刘女士没有证据证明潘大爷同意其将已宰杀的鹅退回,故对于刘女士要求潘大爷全额退回购鹅款,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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