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厂家依然可能构成侵权
今年4月刚被起诉
据界面新闻报道,"合法注册与侵犯他人权益实际上不冲突,对于消费者来说,确实容易被混淆。"广东深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珩告诉记者。她表示,该行为对被消费者熟知的"达利园"与"康师傅"两家企业,都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该事件是否构成对周杰伦本人的侵权,以及是否涉及虚假宣传或仍有待商榷。陈珩表示,单纯长得像难以确定是否侵犯了周杰伦的姓名权与肖像权,但如果以类似周杰伦的假名和类似周杰伦的肖像一同使用来为产品进行宣传代言,便可能涉嫌虚假宣传。
实际上,达利园饮品(辽宁)有限公司及其行为是典型的"傍名牌",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其中餐饮行业最为频繁,例如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康帅傅碰瓷康师傅,茶颜悦色茶颜观色对簿公堂,冰语时间碰瓷蜜雪冰城等等。而小品牌这般"碰瓷"目的,还是为了利用大品牌的影响力混淆概念吸引客流。
其直接好处是,通过碰瓷大品牌的方式,他们可以以更低的成本谋利。
达利园饮品(辽宁)有限公司一直延续着这种模式。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达利园公司相关负责人为其展示的公司旗下产品中,还有"大窑冰爽"、"青梅绿茶"、"脉劲爽"、"雪柠檬"、"小可乐"等,均在产品显著位置强调央视广告品牌、达利园,并有代言人"周口杰伦"照片。
它已陷入诉讼之中,法律诉讼信息显示,今年4月,达利园辽宁公司曾卷入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原告方为知名品牌"冠芳"母公司天津冠芳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目前该案件已被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