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儿子卖掉数千元手机,女子质疑商家不跟家长确认,律师:交易不成立

2024-07-01 10:37  头条

今年3月份,陈女士给11岁的孩子小风买了一部iPhone15。6月初,小风拿着手机到一家名为青峰通讯的手机店,换了一台iPhone12pro和1000元现金。小风表示,之前把别人头盔弄坏了,对方索赔600元,他担心被家长批评,于是便想着拿手机换钱赔偿。

记者从小风的讲述中,能够看出他对大额消费并没有概念,也不知此事的后果。陈女士表示,在反思对孩子的监管问题后,她也希望店家能够承担责任,给出说法和解决方案。

根据《民法典》,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小风11岁,属于法律规定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店家也承认未向家长确认此次交易,鉴于此,律师认为此次交易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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