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还达成一份《补充协议》,并约定好:李女士每天需出镜 6 小时,播满 1 个月后,可享受每月 4 天带薪休假。公司每月每人 4 天公休假,每周休假一天。若遇到突发情况需要请假,经调查属实,可以酌情处理。若出现不请假,请假无批准,一律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 300。
签下合同后,李女士成为公司的一名娱乐主播,每晚 7 点开始直播,主要是和网友们聊天。在上了两个多月班后,今年 10 月 11 日,李女士接到家里人的电话称,奶奶病危。
10 月 12 日,李女士一边回家,一边和公司管理人员申请请假一周,管理人员建议李女士最好在 "4 天之内回来 ",李女士答应了。
10 月 13 日晚上,李女士的奶奶不幸去世。10 月 16 日晚上,李女士回到长沙。由于回来时间太晚,李女士没有去上班。李女士通过微信告知工作人员,自己星期一(10 月 17 日)回来上班。
李女士说,11 月 1 日,她被公司告知,自己 11 月将拿不到 4000 元保底工资。" 我说我要去劳动局咨询,公司负责人就把我踢出工作群了。" 目前,李女士已从公司离职,但她希望公司能够给她 4000 元底薪。" 多 1 天假就扣 4000 元,这个假太贵了,我请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