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5万、试用3天就被解雇,员工却要求继续上班,法院判了...(2)

2022-11-08 13:17     每日经济新闻

综上,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张某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的工资9195.4元,无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张某却不服,继续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二审主要争议焦点为双方是否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审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并未提起上诉,本院对此不持异议。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基础,故本院对张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此外,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张某仍可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另行主张权利。综上,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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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张某仍不服上述判决,继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北京高院经审查认为,双方产生较大矛盾,已无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可能,且双方未就新岗位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基础。

据此,一、二审法院对张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主张不予支持,并无不当。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仍可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另行主张权利。一、二审法院结合相应的证据,围绕双方争议焦点,所作论述以及判决结果均无不当。

综上,法院裁定如下:驳回张某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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