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信集团因未披露半年报收监管警示函,公司违约债券处置进展缓慢

2022-11-07 19:09     财联社

财联社11月7日讯(编辑简伐)近日,浙商证券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其受托管理的债券发行人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信集团"),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函。Wind数据显示,房信集团最近一次可查财报为2018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据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此前披露的信息,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应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于2022年8月31日前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因母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以下简称"天房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债务重组且债务重组已进入关键阶段,相关债权债务的确权、与债权人沟通以及协调各类债务重组等工作较多,预计短期内无法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制。

企业预警通显示,房信集团在2020年08月23日,首次出现一笔债券"H16房信1"实质违约,规模2.16亿元,该券由母公司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注:2020年9月8日,天房集团发行的私募债券"16天房04"未按时兑付回售20亿元和利息1.54亿元,发生实质性违约)。房信集团违约原因包括外部经营环境欠佳、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内部治理混乱和母公司无法履行担保代偿责任。不久后,母公司天房集团债券"15天房PPN001"再次发生违约,天房集团流动性告急。

据时代周报报道,为筹集资金,天房集团设定'员工信托计划',并公开出售旗下近百亿资产。为与企业共渡艰难,天房集团的高管可以说是零工资工作。中证鹏元在随后报告中也表示,在考虑违约风险时,除关注发行人自身偿债能力外,还需要关注对外担保情况、重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和债务压力、以及担保方的代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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