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在家晕倒送医,两次手术后住院5年,家人索赔266万开庭(2)

2022-11-04 09:00  大风新闻

2019年6月,该法院委托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龚老太的相关情况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湖南省脑科医院对她在诊疗过程中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她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存在因果关系,对参与度进行鉴定,同时对她的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营养费、护理期限及护理依赖程度、残疾用具费进行鉴定。

2020年5月27日,该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称,2017年9月8日清晨6:36,龚老太病情突变,约一小时后该医院神外科会诊有手术指征,上午8:37她有瞳孔改变(脑疝)后做术前准备,8:42昏迷,右侧瞳孔散大明显急需手术行血肿清除,虽存在用双抗药物后有出血风险大的矛盾情况,但从病情突变后约4个小时、决定开颅后约2小时才行手术治疗,仍存在有延误手术时间的嫌疑。

鉴定称与医治有一定因果关系

那么龚老太的这种现状,与涉事医院是否有因果关系呢?

该"司法鉴定意见书"称,龚老太目前后果系颅内出血引起,而其颅内出血可能与长期高血压致血管异常及凝血功能障碍有关,加之她基础疾病多,当时情况复杂等原因,使开颅手术行血肿清除相对延迟,造成了严重的脑损伤,医方存在龚老太术后用抗凝药过程中监测凝血功能方面欠积极,病情突变后开颅行血肿清除相对延迟的过错,与目前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判定为次要至同等原因。

同时还称,龚老太遗留有右侧大脑半球多发脑软化灶,现目前处于神志浅昏迷状态,根据相关规定,评定为一级伤残。

该鉴定中心最终载明的鉴定意见是"湖南省脑科医院在对被鉴定人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并与目前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判定为次要至同等原因。"被鉴定人龚老太目前评定为一级伤残等。

老太家人索赔266万开庭

2022年8月,龚老太托家人将湖南省脑科医院告上长沙市雨花区法院,请求判令湖南省脑科医院支付医疗费、住院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266万余元。

他们在起诉状中陈述了事情的全部经过,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为其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长沙市雨花区法院的一张传票显示,10月31日下午2时,该案在该院第14审判庭开庭审理。

龚老太的女儿告诉记者,当天下午开庭时,律师介绍了事情经过以及鉴定内容,称医院应该担全责,"医院则称自己系次要责任,同时认为赔偿金太高,称要扣除掉我们目前欠医院的费用。"

据悉,法官未当庭宣判审理结果。

11月1日,记者在她家人提供的照片上看到,躺在病床上的龚老太插着鼻管,右脑深深凹陷。

院方回应:患者近5年欠下约50万元费用

11月2日,记者联系上了湖南省脑科医院宣传科相关人士,对方称尚不知情。

然而,10月31日,该医院提供给雨花区法院的"关于龚棋珍目前病情介绍"则陈述了当初手术时间和经过等,称"目前,经过近5年的住院康复,生命体征平稳,神志清楚,失语,双侧瞳孔等大等圆3mm,对光反射灵敏,可遵嘱握手,口角无明显歪斜,留置鼻饲管。

对此,龚老太的家人则称,院方说的"神志清楚"是指必须在医生引起下,平时她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不认识人,甚至包括自己的亲人。

同时,该医院当天出具的一份"龚棋珍欠费情况说明"称,住院期间,该院本着"倾心、倾情、专业、专注"的服务理念,安排科室资深医生为患者提供安全、优抚的医疗服务,患者手术积极康复,目前生命体征平稳,病情稳定,"从2017年9月8日起,一直入住神外一区。"

该说明还介绍说,患者共两次住院,第一次共127天,医疗总费用39.9万余元,预交费用6000元,此次住院费用已结账,个人支付11万余元,第二次住院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共计1767天,医疗总费用约50.2万元,预交费用6000元,目前拖欠该院约49.6万余,"5年期间经多次电话及面谈联系患者家属催缴欠费,其一直以来以各种理由拒付医疗费用。"

对此,龚老太的家人称,他们不是不支付,是因为家里实在困难,根本没有钱来支付,"我爸爸70岁左右了,目前在广州打工,全家人都在想办法筹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