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嫌疑人蓝某某和覃某某都是柳江区人,系朋友关系,共同租住在柳南区太阳村一带。蓝某某供述称,他特别喜欢某品牌的白色电动车,对其情有独钟。由于最近没有工作手头紧,想到很多人也会喜欢这个品牌的白色电动车,所以就打起这些白色电动车的主意。
蓝某某还供述称,刚开始室友覃某某只是借电动车给他,并不知情。后面他告诉覃某某后,没想到覃某某也对此感兴趣,两人便一同参与作案,一个负责放哨一个负责偷车。他们通过接线的方式偷盗一些没有上大锁的车辆,之后将其推到附近的小区藏匿,等待安全后再以每辆700元的价格在网上进行销账。
蓝某某和覃某某在10月27日共作案5起,目前4辆被盗电动车已经被警方追回,剩余的一辆被盗电动车仍在追查中。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两名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