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景帝为什么要实施轻刑慎罚的政策?

2024-03-10 14:02     互联网

秦朝时期大多数犯罪的人,都没有刑期,终生服劳役。那么到了汉景帝时期,他为什么要实施轻刑慎罚的政策?不清楚的读者可以和小编一起看下去。

文帝诏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规定服刑期限;罪人服刑期满,免为庶人。秦代法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连坐,重的处死,轻的没入为官奴婢,称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明令废止。秦代有黥、劓、刖、宫四种肉刑。

汉文帝下诏废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景帝又减轻了笞刑。

这些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后两项在当时和以后并没有认真执行。文帝时许多官吏断狱从轻,持政务在宽厚,不事苛求,因此狱事简省,人民所受的压迫比秦时有显著的减轻。

汉景帝在法律上实行轻刑慎罚的政策:其一,继续减轻刑罚,对文帝废肉刑改革中一些不当之处的修正。其二,强调用法谨慎,增强司法过程中的公平性。其三,对特殊罪犯给予某些照顾。

实行"卖爵令"及"黩罪之法"。这两项措施都是在文帝时由太子家令晁错提出,并被文帝批准实行的。景帝即位后,继续执行了这些被证实是有效的措施,并使它更为完善。大批徙民充实于边地,成为一支兵农混一的垦戍队伍,不但减轻了内地百姓的徭役,而且争取到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

在古代,刑罚和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例如秦朝,稍微犯一点小错,就可能要终生服劳役,或者缺个胳膊少个腿,甚至,秦朝还实行连坐,一人犯罪,全家(父母、姐妹、兄弟、妻子和儿女等)都受牵连,重的处死,轻的成为奴婢。

汉景帝的父亲汉文帝就废除了包括黥、劓、刖在内的多种肉刑,以笞刑替代,并且取消了株连法律。而汉景帝便在此基础上继续实行轻刑慎罚的政策,继续减轻刑罚,减轻了笞刑,同时还特别强调用法要谨慎,增加了司法过程中的公平性,对特殊罪犯还予以特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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