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大婚当日,被人当众认出是小姐,宾客:难怪眼熟(3)

2022-09-23 04:37     搜狐

崔某是陈丽在工作期间,遇见的第一个对自己如此知心的好友,并且也是唯一一个在得知自己要与刘铭成婚的想法后,不仅没有嘲笑自己,甚至还对自己进行鼓励打气的知心姐姐。所以当她与刘铭定好婚期之后,喜不自胜的她第一时间就将这个好消息告知给了崔某,并邀请她成为自己唯一的一个伴娘,想让她延续自己的幸运。

可她却不知,崔某在得到这一消息之后,心中的嫉妒之情油然而生。想不开的她更是陷入了极端扭曲的思维之中,凭什么一个什么都不如她的女子,却能获得幸福,而当初自己付出了这么多,却还是被他人抛弃。

在她看来,陈丽也应该是跟自己一样沦为笑柄,从此卖笑一生的过活,凭什么一个什么都不如自己的她,却能得到自己从未得到的幸福。在得到陈丽邀请自己当伴娘的请柬之后,心理不平衡的她,渐渐升起了报复之心。

"你们以为新娘是什么好人,不过是个在夜店陪笑的失足女罢了!"

大婚当日被人当众认出自己是小姐的时候,陈丽一开始还有些惊慌失措,有些羞愧的她还躲到了刘铭身后,可当她看到揭露自己的竟然自己的伴娘时,看着周围宾客对自己的嘲讽:"难怪眼熟",虽然她想不明白好友为何要这样对自己,但在这一瞬间,怒火膨胀到极致的陈丽,直接与其扭打到一起。

由于陈丽本就是属于弱不禁风的类型,最终通过医学鉴定,陈丽容貌不仅受到了重创,甚至还失去了听觉、视觉,达到了重伤。由此,崔某便也被警方带到警局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本案中,虽然陈丽与崔某发生肢体上的争执存在一定的不妥,但崔某却因此肆意报复,在自身未存在任何严重的伤害时,却将陈丽殴打成重伤,这种主观上存在故意犯罪,且也造成了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崔某此举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刑法》的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崔某犯罪动机恶劣,存在肆意报复的倾向,因此最终在法院的审理下,判处崔某有期徒刑4年。

嫉妒一旦产生,毕竟会使得这个人面目丑陋,即便崔某在四年之后刑满释放,但等待她的,会是长达一生的冷眼嘲讽,而这,才是对她真正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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