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女子发现路上有很多百元大钞,路人不敢去捡,她就过去捡了(3)

2022-09-13 11:24  网易新闻

第二是公民的道德素养也普遍提高。无论是围观的群众还是主动将钱财交还失主的女子,都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不义之财不可获"。是自己的拿着问心无愧,不是自己的一分也不要,我们如今的社会就应该多一些这样的温暖行为。

除了公民自身的道德约束之外,其实在法律方面也有极大的管控性。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就记载着这么一个民事犯罪定义,叫做"不当得利",根据该法典中记载:没有根据法律依据取得的利益就是不当得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捡钱不还也就是属于不当得利的一种,因为捡钱人捡到的钱是他人的所有物,如果捡钱人不愿意将钱财返还,就涉及到故意侵占他人财产了。因此在法律中,一般是支持物归原主的,而并不是所谓的谁捡到就归谁。

因此作为失主是完全有理由将钱索要回来,即便财物已经转手,根据法律"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的,应当要照价赔偿。且同时利用不当获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应当由公安机关直接进行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