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部决策消息,近日,在浙江丽水,陈某报案称自己被骗5000元,陪同闺蜜黄某积极介绍其被骗过程。
民警调取受害人的转账记录后,却发现陈某的钱几经流转后,转入了闺蜜黄某的账户。
黄某表示,她与陈某关系较好,觉得陈某不识字有点傻,便用微信小号假装陌生人添加陈某微信,谎称有充值活动能赚钱,再用闺蜜身份引导陈某转账,趁陈某不注意,偷拿手机删除了聊天记录。
最后,在办案民警的耐心教育下,嫌疑人黄某写下了悔过书。
对此,网友直呼:"这种闺蜜不要也罢!"
此前也有类似消息,据潇湘晨报报道,"闺蜜"本该是相互扶持、相互信任的"自己人",但却有人因欠下大额债务无力偿还,打起了诈骗闺蜜的主意。
被告人黎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闺蜜情谊长达十年。
黎某某因透支消费,在借贷平台贷款到期无法归还,2020年7月,黎某某以归还刘某某欠款为名获取刘某某信用卡信息,后以手机欠费充值为名使用刘某某手机,在未经刘某某允许的情况下,将之前获取的信用卡信息绑定到刘某某的支付宝和微信,并套现10万余元,其中转至本人支付宝账户5万余元,被害人发现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