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加强人员车辆通行管理,车辆非必要不上路(2)

2022-09-06 16:31     四川观察

(二)对运输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的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要求执行,保障重要生产生活和防疫物资高效安全运输,保持产业链供应链持续稳定。

(三)在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区域,除保生活、保生产、保防疫等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出入本行政区域。

(四)对违反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四、强化公交保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优化公交地铁运营组织,保障全市地铁、公交、巡游出租车、共享单车等正常运营。倡导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须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来(返)蓉人员在完成"入川即检"后,可持始发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