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新规9月1日起施行:游客买商品30日内无理由退货
游客买商品30日内无理由退货
张家界旅游新规9月1日起施行,游客购物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小时
旅游团队购物经营者不得组织开展包厢式购物活动。消费者在旅游团队购物场所购买商品的,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30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鲜活易腐的商品除外。
《张家界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旅行社不得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
条例规定,旅游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明示方式向合法的中间人支付旅游佣金。旅游佣金需经双方合同约定,遵守行业自律规则,通过公对公账户结算,自觉接受职能部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旅游佣金给付比例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指导行业协会组织加强对旅游佣金给付行为的自律和监督,建立旅游佣金给付目录指引体系。旅行社应当自取得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选择存入质量保证金、购置符合规定的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产品、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等方式中的一种存缴保证金,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条例还规定,旅行社不得以出租、挂靠等方式委托他人经营企业所属部门或者服务网点,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不得为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开具电子行程单;或者虚构、假借导游人员信息开具旅游电子行程单;不得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进行同城转交;不得编造、制造旅行困境,拒绝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或者强行推销商品或服务;未经旅游者书面委托,不得代替或者模仿旅游者在旅游服务合同、旅游服务质量评价、安全风险确认等涉及旅游者重大权益的文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