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妞嫁给美国黑人:我们的爱情无关种族,他帮我成长

2022-08-16 13:47     自拍

我,北京大妞,老公是美国黑人,我们的爱情无关种族,只在于彼此

我是小樱(@美国达拉斯混血花艾家),一个出生在北京的80后。二十多年前,我跟着家人来到美国加州生活。读MBA时,我在国外的同城交友网站上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他叫路易斯,是非洲裔美国人,有一份高薪工作和很好的个人教养。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个子高、人帅气、拥有健康的阳光小麦肤色、举止绅士又时尚。这样的男人在美国的择偶标准里叫作"高黑帅",好比国内的"高富帅"。

约会到第八个月,我们便火速举办了订婚仪式,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可爱的混血女儿。作为白人之外的少数族裔,我们俩都曾在美国经历过歧视和刻板印象,结婚前后也听过一些不相干的人的闲言碎语。但我们的幸福婚姻验证了一个人的好坏、一个家庭的幸福与否,和国籍、肤色这些虚头八脑的标签都无关,它只在于具体的人,而不在于某个群体。

我们一家四口的合影。

对比结婚前后的自己,可以说,正是因为老公路易斯的存在,才让我变成了一个更好的人。以前的我是一个被骄纵着长大的小孩,也许稍不留神就会"长歪"的那种。对于一个被娇生惯养的人来说,如果没人向她展示如何"好好说话",她就会觉得把家人当作情绪垃圾桶是理所应当的,很容易变成一个伤害亲人感情的人。

我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生活在北京前门附近,那片地方是首都的中心位置,吃完晚饭经常溜达着就走到了天安门广场。在我小的时候,王府井和西单还没发展成现在的规模,每年春天我都会去天安门广场上放风筝。以前颐和园的一部分内院是不对外开放的,游客来了只能站在那道连着内院的拱门外面看,而我有很多假期都是在里面度过的。因为家庭条件优渥,从小周围人对我都很好。

5岁时的我,和妈妈在北京。

我小学和初中是在北京景山学校读的,学习成绩在班里总排前两三名,老师也就不怎么约束我自由发展。那时候我刚进入青春期,经常会做一些挑战校规的事情,比如剪奇奇怪怪的发型,一半留短发,一半留长发。但由于我的成绩很好,班委的工作也完成得认真负责,自信的我总能感受到老师们的慈爱与包容。

13岁的年纪,我就交了第一个小男朋友。当时纯纯的牵手很甜蜜,不过那时候我还不太会沟通,也不懂得要公平对待他人,以至于无论发生什么事儿,不管是谁做的不对,最后都演变成小男朋友带着一束花主动来到我家楼下道歉。在生活中更是如此,我很少有向别人低头的时候,得到的机会却一点不比别人少。

从九十年代开始,我们家的亲戚陆续去了美国发展,在我上高中的时候,家里也通知了要我去美国读书。出国这件事对我来说特别顺利,申请签证的时候我是跟着家长一起去的,面签官很和善,正经问题都问的是我妈,转头面向我的时候只问了一个问题--你今天开心吗?我说挺开心的呀,就这么轻松通过了。

然而到了美国之后,首先迎接我的就是严重的文化和语言冲击。虽然我在国内考英语可以拿高分,可我的听力和口语水平并不高,出了国门才发现和老外交流很难,上课听不懂的时候还是挺受打击的,第一学期每天都很难过。姨妈知道我英语和本土高中生差太多,特地在我飞来美国之前就给我报好了美国高考(SAT)补习班,最后在申请大学的时候,保证我起码拿到了几所加州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18岁,刚到美国时的我。

到了国外,家里人把我管得更严了,以前在北京自己出门玩一天的日子不复存在。我妈尤其关注我的去向,每次我和哪个男同学出去玩,我妈都会把人叫进门,记下人家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提前定好送我回来的时间。由于刚来美国时我不会开车,无论我要去哪里,都必须有家长或者同学开车接送,可以说一点自由都没有。

那时候我还在青春期,脾气挺大,每次和我妈说不了几句就能吵起来。看到比我大不了几岁的表姐因为上了离家不远的大学后,每个周末都被她妈召唤回家,我下定决心坚决不在离家近的地方上大学。为了能避开家里的管束,我申请大学的时候专门选了北加州的学校,我家在南加州,开车要6个小时才能到。

进入大学之后,我再次尝到了自由的滋味。我在高中时期修过很多大学的课程,所以大一基本不去上课,白天睡觉,晚上和朋友出去嗨,期末直接去考试,照样拿高分。到了大二,周围的同学都开始为职业生涯做准备,我也在紧张的氛围中有了对人生规划的责任感。

我大学学的是经济和财经管理,从大二开始挤破头争取机会做了很多相关的实习。我在顶尖投行摩根士丹利工作过,在州长办公室做过一年多竞选助理,当过房地产软件的销售,作为环保志愿者在街上随机请人签名支持我们的提案。在大学兼职打工期间,我还给残疾人做过饭、在马术课结束后清扫过马厩。通过各种实习工作,我一个薄脸皮硬生生被磨炼成了遇到困难越想往上冲的女汉子。

大学时期的照片,我经常和朋友们一起参加party。

美国大学的学费普遍比较贵,当时我周围有很多朋友都是向家长借钱交的学费,这在老外看来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他们认为孩子18岁成年以后就是独立的个体,这个理念也深刻地影响了我。我大学学费生活费每年要3万美元左右,换算成人民币得20多万,这些钱全部由我来交。其中一部分来自奖学金,一部分来自我大学期间的兼职工资,其余家里按照低利率借给我的贷款。毕业后,背着贷款这件事为我努力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动力。

我的第一份全职工作来得很巧,是在一个邻里二手交易集市上偶然得到的。当时有个白人老大爷在带孙女练习骑自行车,听到我和姨妈在用中文对话,就来和我们打招呼。他说自己经营着一家个人定制旅行公司,亚洲和澳大利亚是他们的主要市场,所以他正在学中文,而且准备扩大经营规格。当时的我刚刚大学毕业旅行三个月回来,正好没玩够呢,于是毛遂自荐,聊着聊着,话题就变成了面试,第二周,我直接去老爷子的公司报到了。

这份工作干得很开心,我们出差的任务是挖掘当地有哪些好玩的,然后定制到客人的行程里。可是做了一年之后,我就觉得有点玩够了,毕竟我大学学的是财经,如果再这样玩下去,专业知识恐怕没有用武之地了。第二年,我换了一份理财分析的工作,主要做房地产的投资分析。

那是一家上千人的大公司,有很多不同的部门,我入职几年后通过内部跳槽去了精算投资分析部门。转岗面试的时候,面试官问我,五年以后你希望自己在做什么?我说五年以后我做你这个职位就不错。没想到面试官很欣赏我这个回答,给了一个Ambitious(有冲劲有野心)的评价,批准我内部跳槽的同时还给涨了20%的工资。

我在国外从不忌讳自己的华人身份,这是参加公司年会我穿的一件旗袍。

Ambitious这个词或许在中文语境下听起来不一定正面,但在英文语境下,是一个特别积极的评价。在美国,其实有很多针对亚洲人的刻板印象,比如觉得亚洲女性都很柔弱谦逊,很小绵羊,很软柿子,随遇而安不会争取。不过,这种刻板印象在我身上完全不成立,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属于自己的机会。来新部门不到一年,两位带我的前辈都跳槽了,趁这个机会我主动去找了领导谈判,要求扛起她正头疼的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升职加薪,这次又成功了,领导再次给我涨薪20%。

从正式工作之初,我就开始还从家长那里借来的学费。贷款上学这件事让我受益颇多,主要是给了我在上大学期间就努力找兼职找工作的动力。它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自己还挺有赚钱的能力,也让我有了更多底气,相信未来不管想要做什么,我都可以通过自己赚钱来完成心愿。

2008年,我决定贷款买一套属于的自己的房子。当时看中的那套房有130平方米,带游泳池和1000平米的大院子,由于使用面积小而且离海边比较远,总价也才三十多万美元。只不过我运气不太好,因为08年金融危机的关系,我刚贷款买完房,房价就跌了。

和我自己买的房子合影。

工作到2010年的时候,我为了提升自己申请了佩珀代因大学的MBA(工商管理硕士),学费需要12万美元,由于那时候我还背着房贷,没办法辞职去上学。而且我已经是二十好几的成年人了,也不想再去和家里人借学费,所以我决定边工作边读书。很多课程我都尽量选傍晚的,那两年每天都睡眠不足,也完全没有心思放在谈恋爱这种事上。

但就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现在的老公路易斯。 刚认识他的时候,我完全不是奔着认真交往的方向去的。那时的我和前任刚分手不到一年,正享受着单身生活。我平时上班上学特别忙,和异性的约会对我来说成了一种放松和调剂。我很喜欢抽时间去认识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人约会。

在我当时工作的美国南加州,大家平时出门基本都开车,很少会在街上走路,想在咖啡厅这种地方偶遇一下都很难,我身边大多数的朋友和同学,最终选择的结婚伴侣都是在交友网站上认识的。这些网站分很多种,我选择的是通过一系列测试题来匹配三观、信仰等条件的网站。二十多岁的我年轻阳光,长得也算顺眼,再加上亚裔女孩在美国特别受欢迎,我在交友网站上特别吃香。平时如果想找人陪我吃个饭,就会用这些软件找人约会,基本是随叫随到。

每次约会,我都会提前和对方说得很清楚--I'mnot looking for a serious relationship. I'm really just looking for a casual date for fun.我完完全全不是奔着认真交往,或者想做男女朋友的目的来的,我只是想要随便找人出去吃个饭聊天放松一下。如果对方是一上来就想确定关系的那种人,我不会去吃这顿饭,从一开始就不浪费彼此的时间。

有一天,我本来在写MBA的一个大作业,实在拖延不想写,又开始上网找人一起吃饭,这次约到的就是路易斯。路易斯是黑人,从小生活在佛罗里达州,像他这样的单身汉,为了拿到号的工资待遇和事业前景,更愿意选择那种经常被调动去不同地方的工作。当时他三十岁出头,已经是一家全美连锁公司的人力资源主管,负责给新开辟市场中的几十个新门店培训经理。他先是从佛罗里达去了纽约,后来又来到南加州。

见面当天,路易斯按照约定好的时间站在餐厅门口等我,我见他的第一眼就眼前一亮。哇,这个人比照片上看着还要高,还要顺眼!国内以前流行"高富帅"这个说法,美国其实也有类似的概念, 叫作Tall、Dark、Handsome,意思是"高黑帅",我觉得面前这个人完全符合我的审美标准。

和路易斯认识之后,我们俩经常一起去酒吧和聚会。

见到路易斯那天我很高兴,吃饭聊天的过程中,我也感觉和他思想非常合拍。不过,我在饭桌上还是重申了一遍自己的原则。我说我不是来找男朋友的,我现在同时在和四个男生约会,并且不会跟其中任何一个人变成更深入的一对一的交往,因为我实在很忙,想出门约会时,男伴必须随叫随到。如果之后再约你出来,你的时间不匹配,那么我就会打电话给下一个男生。用国内现在的一句流行语来说,就是"渣,但渣得明明白白"。

路易斯听完之后很淡定,告诉我完全没问题,他欣赏我诚实豪爽的风格,还说对我一见钟情,虽然他生活中没有其他约会对象,但完全不介意我此刻的这种做法。最搞笑的是,路易斯说他对自己特别自信,相信我在认识他一个星期内就不会再有兴趣找其他男生吃饭了。一听这种话,我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心想这人也太自负了吧?

结果没想到的是,认识路易斯一周后,我居然真的改变了之前的想法,变成了他的小迷妹。这个男人的思维谈吐、幽默体贴、他的经历能力和绅士风度都非常吸引我,他性格温柔又自信,仿佛行走的荷尔蒙。第一次吃完饭走出餐厅,我发现自己下车的时候没关车灯,电池已经耗到不能走了,路易斯立马用他的车给我的车充电,还美其名曰说这就是"来电"。那一刻,我好像也被爱情的火花击中了。

美国的恋爱模式是先慢慢约会,两人足够了解之后再确定关系,我们俩的恋爱速度算很快的。

和路易斯在一起之后的第一个生日,他给我办了一个很大的生日派对,请了许多我们俩的朋友,感觉大家都能融入彼此的圈子。正当我以为一切顺利的时候,路易斯突然收到通知,说要把他从南加州调到芝加哥。这对他的职业生涯是一个很不错的晋升机会。当时他每年的底薪已经20多万美元,如果调动的话,工资又会疯涨一波。公司还会给他一大笔搬家费,这个钱足够支持他在芝加哥付一个房子的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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