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是祭奠死者的祭祀用品,只能用在灵堂或者陵墓前。而下人却出于报复或者威胁,将殡葬费寄给宋女士,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她正常的家庭生活,并使精神受到伤害。
这位下单人很可能受到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还要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来进一步认定。
对于宋女士而言,收到陌生人寄来的殡葬品,其人格尊严,已经受到侵害。《民法典》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成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宋女士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下单人主张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对于精神赔偿,举证责任相对严格,需要宋女士提供相对充分的证据,才可能获得支持。
很多网友认为,作为发货人和购货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律师认为,殡葬品并非违禁品,而且下单人和他们之间,既有买卖殡葬品的关系,又有委托发货的关系,最终的责任仍然要由下单人承担。
生活中,除了宋女士之外,还有不少人因为投诉卖家,被邮寄殡葬品,各种投诉,甚至报警、诉讼等很是常见,这也凸显了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殡葬品的弊端。
建议对网络销售殡葬品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比如禁止代买或者增加与收货人核实的程序等,只有釜底抽薪,才能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