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闯入他人宾馆房间,还自称出于好意!法院判定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22-07-30 17:24     新民晚报

男子深夜闯入他人宾馆房间,还自称出于好意!法院判定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洁 通讯员 罗宇驰)男子深夜闯入他人宾馆房间,还自称出于好意!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秦某向原告小杜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小杜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代理费7000元。

女子小杜与男子秦某原本是陌生人,两人结识于A公司组织的晚宴,席间互相添加对方微信。

晚宴当晚21时左右,小杜不胜酒力,秦某与A公司工作人员小薛一同将小杜护送至宾馆休息。办理入住手续时,登记入住人为小杜与小薛。将小杜安顿好后,小薛与秦某便离开了宾馆。

23时左右,秦某等人回到宾馆准备休息,秦某独自一人前往小杜宾馆房间门外,并向宾馆保洁人员报出了房间登记入住人姓名,要求宾馆工作人员帮他开门。宾馆保洁人员核实后,应秦某的要求使用工作人员门禁卡打开了房门。秦某进入小杜房间时,小杜已经睡醒,小杜立即要求秦某离开,并随即拨打朋友视频电话,但秦某仍滞留房间内,小杜随即自行离开宾馆房间,并于次日下午13时许报警。

小杜认为,秦某并非其熟人,未经其允许,擅自进入其宾馆酒店的行为侵害了隐私权,故诉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要求秦某向小杜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律师代理费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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