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5个月被要求主动离职”,是明目张胆违法

2022-07-29 16:49     新京报

▲资料图:某地一孕期女性正在进行产检。图/IC photo

近日,"女子怀孕5个月被公司要求主动离职"一事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武汉的王女士怀孕5个多月,所在的公司突然要求她主动辞职,王女士表示拒绝后遭到公司变相辞退,还被移出公司群聊,并在孕期停了社保。而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公司产假只有1个月。对此,涉事企业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有公司规定,产假哺乳假不可能让人休几个月。

目前,相关信息依旧有待权威部门的进一步核查,但是,如若真如王女士所说的那样,单就涉事企业要求孕妇主动辞职、将其移出公司群聊等事,就已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因此,涉事企业如若存在上述行为,显然已经涉嫌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就日常生活中的基本伦理而言,这样的做法也缺少了些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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