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骑电动车将路人撞成植物人, 法院判决家长赔偿238万

2022-07-22 14:21     荔枝网

7月21日,记者从江阴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么一起案件,一名初中生骑电动撞上了一名行人,家长被判决赔偿了230多万元。

小龙(15岁)是江阴某初中的学生,由于父母离异,小龙随父亲一起生活。由于工作等原因,父亲日常对于小龙的监管也较少,上学放学都是由小龙自己骑电动车去学校、回家。

2020年9月的一天晚上,刚开学不久,晚上8点多,小龙如往常般骑着电动车从学校上完晚自习回家路上,由于晚上天黑加上车速太快,小龙驾驶的电动车路过江阴一小区旁边的道路时撞上了在路上散步的陈某,陈某被撞后倒地昏迷不醒,在ICU重症监护室治疗了一年多还是不见好转,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

2022年4月,经过法医鉴定,陈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一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龙负上述事故的全部事故责任。而处于植物人状态一年多的陈某光医疗费就花费了100多万。陈某妻子作为陈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小龙和小龙父母,要求小龙父母赔偿各项损失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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