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宪为何要结交严党?这是胡宗宪既保身,又为国的需要

2024-04-09 10:02     360kuai

胡宗宪为何要结交严党?这是胡宗宪既保身,又为国的需要

胡宗宪,字汝贞,号梅林。祖籍,安徽绩溪,家族,世代锦衣卫出身,在东南倭乱时期,任直浙总督。胡宗宪于嘉靖十七年(公元1538年)中进士,嘉靖十九年(公元1540年),被授官为山东青州府益都县县令,累迁浙江巡按监察御史,为官二十九年,忠心为国,抗倭有力,官至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

长期以来,关于胡宗宪的过与非,集中在和严党的关系、征敛贪污这样两个问题上。

其一,《明史》说,胡宗宪"因(赵)文华结严嵩父子,岁遗金帛子女珍奇淫巧无数。"

胡宗宪为什么要结交严党?其实,这是胡宗宪即保身,又为国的需要。严嵩居首相要位后,奸贪害政,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祸国集团。他们嫉贤妒能,在政治上"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如嘉靖三十二年,严党工部侍郎赵文华,被派往江浙祀海并督察沿海军务。赵抵浙后,依仗严嵩为后台"凌轹官吏,公私告扰,益无宁日。"

浙直总督张经,奋勇剿倭,功绩卓著,只因不买赵文华的账,赵文华便"连疏劾经"致使张经被害死。继任为总督的周珫,不久又被赵文华捣鬼罢去。这年八月,南直巡抚曹邦辅,在杨家桥围歼倭寇获胜,赵文华因没有抢到头功,便向严嵩诬告曹邦辅,以致曹被谪戍边。对于这样一个炙手可热的严党,胡宗宪与他们结交是违心的,被逼的,其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们对自己的迫害。否则,又将"继张经、李天宠而肆诸市朝矣!"

胡宗宪"万一有变,身不足言,其如国事何?昔人有云:货以藩身,况固之以安国家之杌陧,免生灵荼毒乎?"因此,说到底,也是为了抗倭的大局。

另外,明朝对军队控制的很死,事必请示而后行。而抗倭形势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胡宗宪以"贼势纵横,非事不中制,请必允行,不能成功也。辇金帛子女以贿分宜(严嵩)"就是为了取得战略决定权,以便更灵活、更主动、更有效地抗击倭寇。这个动机,是秉心为公的。因此,仅从馈送这个表面现象而言,不能说胡宗宪就是严嵩党羽。这一点,连一向昏庸的嘉靖皇帝都有清醒的认识:"宗宪非嵩党。朕拔用八、九年,人无言者。"

另一抗倭名将唐顺之的遭遇,与胡宗宪一样,只因为是赵文华所荐,所以,"闻望颇由此损"。

因此,我们不能采取历史机械主义的态度,对历史上那种认为凡是与严嵩有关系,就是严党的错误看法应彻底否定。(见《明史》、《明史记事本末》、《明名臣言行录》)

其二,对于胡宗宪征敛贪污,《明史》说他"所侵官帑、敛富人财物也不赀",给事中罗嘉宾、御史庞尚鹏"上宗宪侵帑状,计三万三千"。对此,胡宗宪极力辨白,这些钱没有进入自己的腰包。那这笔钱用于何处?能否据此来否定胡宗宪征敛不当和贪污官帑?

我们先看严世蕃贪污纳贿勒索情况。《明实录》说,严世蕃依仗其父,对文武百官勒索不已:"自中外百司及九边文武大小将吏,岁时致馈,名曰'问安'。凡堪报功罪以修筑城墉必先科克银两,多则钜万,少亦不下数千,纳世蕃所,名'买命'……甚者,户部解发各边银两,大半归之世蕃,或未出都而中分,或已抵境而还送。"

严世蕃贪污的结果,造成军饷空虚,而想要抵抗外来侵略必须自筹资金。胡宗宪在此情况下,只好"侵官帑,敛富人财物"。在出此下策的过程中,胡宗宪没有向穷人动手,反映了他的良苦用心。再从胡宗宪剿倭中,也可看出钱财的去向。胡宗宪说:"臣为国除贼,用间用饵,非小惠不成大谋"。如嘉靖三十五年四月,倭寇围困阮鹗于桐乡,胡宗宪一时无兵可救,想来想去只有用饵"以伐其谋,携其党出阮公而徐图之耳,乃捐万金。"诱致徐海、王直又花了大量金钱,他常常"厚遗谍者","厚遗来谢酋",又"数遣谍者持簪珥玑翠遗海两侍女,令日夜说海。"这样做,减少了军队伤亡,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和促进了倭寇内乱,为最后剿平倭寇铺平了道路。

同时,胡宗宪一反明军将领克扣军饷、贪吃空额的积弊,给军队士兵以重赏厚饷,使他们在抗倭战中乐于为国捐躯。如当时驻守海盐的汤克宽部队,士兵口粮"每日人各八分(银)",本地兵"各口粮一日五分,每十日一给。而酒肉犒赏,守巡府县络绎与之,是以兵士愿出死力战守焉。"(见《明史》、《明名臣言行录》和《倭变事略》)

从以上的史料和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所谓胡宗宪"征敛贪污"问题,虽不属子虚乌有,亦大半为不实之词。区区三万两,同赵文华在浙江"搜括库藏百万计",根本不能相比,更何况,胡宗宪的钱还是取之民,用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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