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手,阿里腾讯等因违反《反垄断法》遭处罚

2022-07-11 11:00     观察者网

据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网站7月10日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二十八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

阿里巴巴收购百世集团 行政处罚为50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3月11日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Alibaba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投资)收购百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est Inc.,以下简称百世集团)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本交易系股权收购。2017年9月19日,阿里投资认购百世集团新发股份10,000,000股,并获得百世集团超级投票权的股份,交易后阿里投资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百世集团27%的股份,对应46.2%的投票权。2017年9月22日,交易完成交割。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2017年9月22日,交易完成交割,在此之前未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就阿里投资收购百世集团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此外基于上述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市场监管总局决定给予阿里投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腾讯收购北京北半球国际文化 行政处罚为50万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8月12日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腾讯)收购北京北半球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半球)股权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进行立案调查。

本交易系股权收购。2018年6月4日,腾讯通过深圳市腾讯创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与北半球、经纬投资、创始股东王某等签署《增资协议》,持有北半球12.5%的股权,取得对北半球的共同控制权。2018年8月14日,本次交易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2018年8月14日,上述交易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在此之前未依法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市场监管总局就腾讯收购北半球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该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基于调查情况和评估结论,市场监管总局现决定对腾讯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