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儿童化妆品不存在“食品级” 选购应谨慎

2022-07-08 09:53     人民网

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儿童用化妆品消费提示,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美的追求愈加强烈,化妆品市场逐渐显现出不断增长和低龄化的趋势,并衍生出了儿童化妆品品类。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对于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也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据统计,我国每年至少有5000万儿童使用化妆品,估算儿童化妆品市场份额已近50亿元,且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市场上,唇彩、唇膏、腮红、指甲油、眼影、闪粉、修容膏、粉饼、粉扑等儿童化妆品琳琅满目,一些电商还以儿童化妆品组合套装形式销售,销量颇为可观。

与此同时,儿童化妆品市场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儿童化妆品、伪造生产厂名厂址、非法添加激素和抗感染类药物、宣称"食品级"化妆品、售卖的"彩妆玩具"易被当成儿童化妆品等,不利于儿童的安全健康。

暑期将至,很多家长都做好了带着孩子参加户外活动、享受亲子互动的安排,一些具有清洁、保湿、爽身,特别是防晒功效的儿童化妆品已经列入了家长们的购物清单。

就此,中消协联合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对儿童化妆品提出相关消费提示。

一是选购儿童化妆品应注意功效类别,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彩妆"。

与成人相比,12岁(含)以下的儿童,特别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对外界刺激的易感性较强、防御能力较差,对细菌感染的易感性也较强。这些皮肤特点,决定了儿童对化妆品配方有着更特殊的考量,不仅儿童化妆品与成人化妆品有较大不同,3岁以下婴幼儿与3~12岁儿童所使用的化妆品也不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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