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是化妆品却宣称可食用的原因,一家销售宣称"宝宝可食用"口红的商家向北京商报记者解释,之所以标注上述字眼是因为产品为植萃成分安全无毒。另一位商家则表示"可食用"儿童口红是指"吃饭喝水的时候不用擦"。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就使用相关违禁词汇进行宣传的情况对戴可思、莱索兔等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深圳市思其晟公司CEO伍岱麒表示,通常而言,品牌是采用了擦边球的做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产品的购买力、吸引力。往往是产品中含有一些"食品级"原料,会采用突出标注的方式误导消费者。但如果相关规定禁止使用相关词汇,而品牌方却使用禁用词汇进行宣传,便是违规行为。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市面上化妆品为在一定时间内(即保质期内)保持性状稳定、不腐败、不变质,或多或少会添加乳化剂、增稠剂、防腐剂等化学添加剂。
可能还是"玩具"
"可食用"的儿童化妆品不仅不能食用,或许还不是化妆品。北京商报记者线下走访发现,一些宣称或看似是儿童彩妆的产品,实际却是按玩具标准生产的。
北京商报记者在北京悠唐购物中心走访时发现一款摆放在面膜、卸妆水、指甲油等化妆品旁边的"欧拉儿童玩具指甲贴"。该店店员介绍称也属于化妆品。但记者在产品包装盒中看到,产品执行标准为GB6675.1-2014、GB6675.2-2014、GB6675.3-2014和GB6675.4-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的儿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显示,上述4项标准均属于玩具安全类目,并不涉及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