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医保药品目录启动,申报价格调整常态化(3)

2022-07-01 07:54     北京商报

2022年《工作方案》提出,"拟纳入药品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有资深人士指出,这与以往仅有谈判品种(独家品种)确定支付标准有显著变化,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对药品市场价格形成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在6月1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相关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提出要新增非独家竞价药品规则,规定称药品通过竞价纳入药品目录的,取各企业报价中的最低者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这一度引发市场轰动,有业界形容是"灵魂砍价"的升级版,也不亚于集采中的价格竞争。

此次发布的《工作方案》再度对上述规则进行了补充,最终确定为:由专家测算确定医保支付意愿,然后企业自主报价,只要有一家企业参与且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该通用名就可纳入目录,并以最低报价作为该通用名的支付标准(如最低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的70%,以医保支付意愿的70%作为支付标准)。

赵衡表示,此次对非独家药品准入方式的调整有可能会出现非独家药品持续的阶梯式降价,但主要还是看集采和谈判药品的医保支付价,如果差异过大,未来降幅肯定很大。

价格调整常态化

此外,本次调整还改进了续约规则,将非独家药品(无论协议是否到期),以及已经历过两个协议期(4年)但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均无变化的独家药品纳入常规目录管理;对今年调整医保支付范围但对基金影响预算不大(未超1倍)的药品也可以简易续约。

赵衡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上述做法意味着常态化价格调整,企业将面临持续阶梯式的降价。

据《工作方案》,本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还优化了工作流程,评审更加科学高效。基于专家评审环节的工作日趋成熟,申报药品数据资料更加全面,将评审环节优化整合为综合组和专业组专家共同联合评审。

此外,今年增加了通过形式审查药品名单的"公告"环节,组织企业提交申报药品摘要幻灯片,完善升级了申报和评审信息模块,实现申报资料电子化提交,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规范性。

据《工作方案》,今年的调整程序仍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公布结果5个阶段。如进展顺利,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申报,11月份公布结果,明年1月1日落地执行。

北京商报记者陶凤实习记者华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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