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十恶不赦”到底指的是哪十条大罪?

2024-04-11 09:42     360kuai

在当今,"十恶不赦"的同义词是恶贯满盈,被用来形容罪大恶极、不能饶恕之人。而在古代,这个词语包含的意思是十条不赦的大罪,那这十大罪具体是指的什么呢?

西汉时期,"汉初三杰"之一的淮阴侯韩信被指"大逆不道不敬",以"谋逆罪"诛灭三族,这就是"十恶"之罪的最初雏形。

南北朝时期,北齐的《齐律》明确列出了"重罪十条",一是谋反,二是忤逆君主,三是背叛,四是投降敌人,五是恶逆,六是不道,七是不敬,八是不孝,九是不义,十是内乱。凡是犯了这十条大罪的,都不在赦免、赎罪之列。

到了隋唐时期,起源于佛教的"十恶"之名逐渐代替了"重罪十条",经隋朝《开皇律》与唐《唐律疏议》修订,最终将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列为"十恶不赦"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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