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为报恩与恩人同居,叫丈夫睡楼道,弟弟:还让我哥帮他们看门(3)

2022-06-22 16:30  搜狐

让人心酸的是,不仅谭某违背了夫妻的忠诚义务,和他人同居的同时没有好好照顾丈夫,就连一双儿女也受了母亲的影响管亲生父亲叫"疯子",管徐某叫爸爸。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年徐某对自家帮扶多,比老王的贡献要大,对母亲和徐某之间的不道德关系他们不愿多管。

无论谭某怎么说,她住着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改变不了,《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谭某是无权独自占有的,而且徐某住着不属于自己的房子,和谭某俨然以夫妻关系般长期同居,不仅涉嫌重婚,如果离婚谭某还可能被定为有重大过错的一方,因为她的外遇行为给老王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除此之外,《民法典》也新增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内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从老王和谭某的婚姻状况看,他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处在弱势,更应该受到照顾。

同时,老王的子女也不能因为父亲疯了就不好生赡养,《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非法定事由不可自认免除,老王年纪大了,缺乏劳动能力,靠个人生活比较困难,他完全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谭某和老王似乎都不愿意离婚,谭某称自己和徐某在一起是无奈,因为要生活,离了婚老王没人管没人问,到处流浪也不好。但在老王的弟妹看来谭某就是为了霸占老王的房子、拆迁款和保险金;为解决问题,王家人通过协商和谭某达成一致,谭某和老王离婚,属于老王的房子让他重新住进去。

老王终于住进了6楼的家,对于他而言离婚后的生活还充满着未知,但至少不用再睡冰冷的楼道,他的生活也会得到家人的关照。事情能协商处理是好的,然而作为当事人的谭某婚内外遇本来就违背道德,还对丈夫做出过分之举,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应该受到谴责,若她真打的是独霸夫妻财产的算盘,也不可能如意。